使用pos机套现违法吗

您好,套现,是指用违法或虚假的手段交换取得现金利益。

POS机代还款的定性 pos机代还款的定性判决书

多用于信用卡套现。套现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POS机的方法,以虚构交易退换现金、退货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如果您真的着急用钱,那也也请您千万不要用这种违法的方式来换钱,可以推荐能用一种APP叫做“有钱花”,不仅借款方便也是好口碑的品牌,您借着放心。

信用卡怎么倒着还款最好

一张信用卡怎么倒着使用?

想倒卡只需记住每张卡的还款日。在还款日前可以随意使用其中一张把额度倒出来,还到其他卡中,还完一张再还另一张,需要在还款日前操作完成。

信用卡分期每月还500怎样倒卡还款

信用卡分期每月还500可以用别的银行卡进行倒卡还款。信用卡分期到每个月还款的时间,就从储蓄卡里直接扣钱,转账到信用卡账户中,通过约定还款的方法来还钱,这样可以高效避免信用卡逾期。

信用卡倒卡技巧

2张信用卡无损倒卡技巧:

1)2张信用卡倒着用:两张信用卡怎么使用,这仅仅意味着一张信用卡被兑现,然后用于偿还第二张信用卡,而第一张信用卡的欠款被第二张信用卡兑现,这将进入一个循环,并允许无限制的偿还。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两张信用卡必须以高价来回兑现。目前,信用卡的正常取现成本相对较高,银行大部分地区一般对信用卡透支取现收取1%-3%左右的手续费,无论在哪里。如果你想提现,你需要一笔手续费来通过POS机等获得现金。如果在还款日之前未全部偿还,则生成的交易金额也将产生利息。

2)张信用卡无损倒卡技巧:在设置信用卡的记账日期时,最好是按照月中下旬来设置,因为有账户需要统计。日常使用信用卡注意事项:很多人不知道如果错过了信用卡还款日期,还有机会补救。信用卡倒卡互相还款俗称“以卡养卡”,这种方式在困难的时候可以帮助您解决燃眉之急,但不是长久之计。可以通过某些手段套现后还款,例如使用某些商户提供的POS机刷卡套现。自己可以准备一个POS机,来完成两张信用卡互相倒卡。

注意事项:信用卡取现后最好尽快还款。信用卡正常取现还款会累计取现利息和手续费,增加还款成本。拓展资料:1.信用卡相互倒卡是一般有两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倒卡的后果不同,如果是通过POS机或者线上支付进行虚拟交易的方式,俗称套现,则是违法的,后果轻则降额封卡,重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要是构成信用卡罪那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是通过取现把信用卡的钱取出来,这种方式则会产生付息费,无论哪种方式,不仅倒卡反而会多出不少利息的费用,而且还会承担极大的风险。

信用卡还不起倒来倒去

一种是用某种手段套现后还款的方式,例如用某商户提供的POS机刷卡套现的方式,这也是大部分人使用比较普遍的方式,另一种是使用信用卡通过银行ATM等取出现金,将取出的现金存进其他信用卡中进行还款这样的正常还款。

拓展资料:

使用两张信用卡互相倒着还款需要注意以下技巧:

一、信用卡套现不能过于频繁。信用卡套现本身是非法的,有法律风险,且找中介公司来套现也有可能会泄漏信用卡信息而遭受偷刷盗刷。

二、信用卡取现后最好尽快还款。信用卡正常取现还款会积累取款利息和手续费,增加还款成本;

三、互相还款的两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要有一定间隔,以免因为周转不开导致逾期。两张卡来回倒着还款的方式确实可行,但是却有着不低的风险性,一方面是银行封卡降额的可能,另一方面又可能面临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

所以大家平时消费时还是要考虑到自己的还款能力,不能盲目消费。

信用卡还不上必然要承担后果,除了偿还巨额透支款和利息,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有些卡友就会自暴自弃,觉得反正也欠这么多还不上了,随它去吧。其实,信用卡还不上,应该想办法解决才对。

还不上的话,可以选择分期付款,申请选择最大额度的分期付款既能缓解当月还款压力,还不会产生更多利息。或者每月最低还款,最低还款额度的比例一般是总账单的10%,只要你保证每月按照最低还款额度还款就不会影响个人信誉,更不会产生滞纳金。

申请延期还款,去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并说明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你就有三天的延期还款时间。还可以找人代还,找一些代还信用卡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代还,你只要暂时每个月付给代还的个人或者机构利息就可以。如果信用卡还不上,最好是找银行协商还款了。要知道信用卡还不上逾期可是很麻烦的,抛开影响信用不说,还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毕竟经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就可以定性为恶意透支,建议在逾期前就找银行协商。

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

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

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如今很多人都有自己的信用卡,信用卡手机可以透支的,很多时候都需要刷信用卡来救急,刷了信用卡始终是要还的,如果还不上对我们有很大的影响的,那么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呢?

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1

三张信用卡最好不要倒。倒卡有可能属于信用卡(套)现,是违法的。

一、信用卡相互倒卡是否违法要分情况

信用卡相互倒卡是一般有两种方式实现,一个是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通过虚假交易把信用卡的钱刷出来也就是俗称的(套)现;一个就是通过取现把信用卡的钱取出来。

而前者很显然是违法的,因为银行发信用卡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消费,虽然也是支持使用现金的,但是要求必须通过ATM机或者柜台将现金取出来,像这种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是坚决不支持的。

二、信用卡相互倒卡会有什么后果

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相互倒卡,都属于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源解决问题,欠信用卡的钱还是会存在的。

如果是通过取现来倒卡,会让欠的钱越来越多,除了本金外还会产生取现利息和手续费,相当不划算。

而要是信用卡(套)现很容易被银行风控,毕竟银行都有自己的反欺诈部门,风险识别系统,可以通过大数据人工检核的方式识别出风险交易。要是被银行识别出来你在(套)现,轻则降额封卡,重则追求你的法律责任。

三、信用卡(套)现的含义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

对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央行上海总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央行正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

因为信用卡用户有最高56天的“免息消费”期,持卡人一旦(套)现,在这段“免息期”内既能使用银行贷款又不用支付利息。所以说信用卡(套)现使得持卡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规避了银行高额的取现费用,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极具诱惑力。

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2

信用卡循环还款的技巧如下:

还款金额和刷卡金额不要相近或者相同

每次刷卡,最好间隔2个小时以上

当天刷卡,次日还款

信用卡的额度是可以循环使用的。只要有还款入账,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就会实时恢复。账单日之后,可以通过循环刷卡还款的方式,把信用卡的账单还清。不过要注意循环刷卡还卡的技巧,否则会很容易触发银行的风控,导致信用卡降额封卡。

技巧一:还款金额和刷卡金额不要相近或者相同

很多人在倒卡的时候,总是要拖到最后还款日。那么这个时候,时间是非常紧张的.。如果不及时把信用卡账单还清,那么很有可能会因为最低还款产生高昂的利息,甚至还有逾期的风险。所以临近最后还款日的时候,很多卡友就会还一笔,刷一笔,再还一笔,再刷一笔。

那么这种还款方式,是最容易被银行风控的。这样的操作方式,很容易会被银行误以为你在“(套)现”。时间久了,就会引起风控,当你再次倒卡的时候,就会发现,钱虽然还进去了,但是却刷不出来了,一查才知道,原来信用卡被降额了。

所以倒卡过程中,还款金额和刷卡金额最好不要相近或者相同。

技巧二:每次刷卡,最好间隔2个小时以上

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倒卡,还款后,要分多笔把资金刷出来。养卡技巧里面叫小额多笔,但是由于是倒卡,自然是不能小额的。但是要注意,刷卡的时间间隔。如果两次刷卡时间相距很近,那么也会引起银行的风控。

特别是当刷卡商户出现在外地的时候。比如你第一笔刷卡商户地址是在A城市,几分钟后刷卡商户地址是B城市,而两个城市相距几百公里。那么你怎么解释,银行能信呢?所以每次刷卡,最好间隔两个小时以上。

技巧三:当天刷卡,次日还款

举个例子:账单金额是2万,可用额度是1万。当天我分4笔,把1万刷出来了。如果当天再把这1万还进去,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银行的风控。同时由于你的储蓄卡资金快进快出,很有可能会被银行限制“非柜交易”。所以不管是对信用卡,还是储蓄卡而言,当天刷卡,次日还款最佳。

除了以上技巧外,还需要避免信用卡大额进大额出,快进快出。同时还需要留意刷卡商户是否是优惠类商户?每笔刷卡消费,是否有积分入账等等。

总结一下:信用卡循环还款的技巧有:1,还款金额和刷卡金额,最好不要相近或者相同。2,每次刷卡,最好间隔两个小时以上。3,当天刷卡,最好次日还款。做到以上,那么信用卡被风控的概率就会很小。

三张信用卡如何倒着用3

一、多卡循环信用卡还款

比如张三有两张信用卡,额度都是5000元,这个月卡一已经快刷完了,卡二还没刷,那么当卡一需要还款的时候,张三只需要把卡二的钱提出来后还到卡一里面,这样卡一就还清账单了

而卡二的账单还没到期,等卡二账单到期再取卡一还卡二,这样一来就可以循环还款,而不用担心没钱还了。

通过这种方法还款时需要注意一点,最好不要直接在提款机上取款,这样会产生很高的利息。取现的时候最好是通过pos机,可以找一些商家付一些手续费来进行取款,一般来说这种取一万手续费大概会有40-70左右的手续费,但是也比直接ATM机取款少。

二、单卡循环信用卡还款

这种方法无需我们有两张信用卡,只需要有一张卡就可以循环还款。我们还用张三的例子来解析操作流程。

张三有一张额度为一万的信用卡,已经用了五千元,到了还款日暂时还不了款,那么张三就把剩余的5000元额度在还款日快到之前给取出来,这样取出来的5000元是需要到下个月才需要还的,张三隔天再把钱还了,这样本月的账单就还清了。

信用卡还款技巧:信用卡多卡和单卡循环还款法

这样做可以不让自己逾期还款,保持良好的征信,而且每个月都是全额还款,不会产生手续费,最重要的一点是不需要我们在没钱的时候去还款,能最大程度减轻我们的压力。

不过采用这种方法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一是不要把卡刷爆了,这样就没法使用单卡循环的方式来还款了,二是不要频繁使用,只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偶尔使用,以免被银行风控部门发现。

信用卡还款技巧:信用卡多卡和单卡循环还款法

最后提醒大家,就算我们用上述两种方法来还掉信用卡的钱了,但是本金你迟早也是要还的,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偶尔为之无伤大雅,经常使用很可能会被风控,这一点切记。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伙伴都会去办理多做信用卡,利用信用卡来借钱也是我们常见的一种方式了,那么下面就为大家分享一下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1

技巧一:还款金额和刷卡金额不要相近或者相同

很多人在倒卡的时候,总是要拖到最后还款日。那么这个时候,时间是非常紧张的。如果不及时把信用卡账单还清,那么很有可能会因为最低还款产生高昂的利息,甚至还有逾期的风险。

所以临近最后还款日的时候,很多卡友就会还一笔,刷一笔,再还一笔,再刷一笔。那么这种还款方式,是最容易被银行风控的。这样的操作方式,很容易会被银行误以为你在“套”。

时间久了,就会引起风控,当你再次倒卡的时候,就会发现,钱虽然还进去了,但是却刷不出来了,一查才知道,原来信用卡被降额了。所以倒卡过程中,还款金额和刷卡金额最好不要相近或者相同。

技巧二:每次刷卡,最好间隔2个小时以上

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倒卡,还款后,要分多笔把资金刷出来。养卡技巧里面叫小额多笔,但是由于是倒卡,自然是不能小额的。但是要注意,刷卡的时间间隔。

如果两次刷卡时间相距很近,那么也会引起银行的风控。特别是当刷卡商户出现在外地的时候。比如你第一笔刷卡商户地址是在A城市,几分钟后刷卡商户地址是B城市,而两个城市相距几百公里。那么你怎么解释,银行能信呢?所以每次刷卡,最好间隔两个小时以上。

技巧三:当天刷卡,次日还款

举个例子:账单金额是2万,可用额度是1万。当天我分4笔,把1万刷出来了。如果当天再把这1万还进去,那么很有可能会引起银行的风控。同时由于你的储蓄卡资金快进快出,很有可能会被银行限制“非柜交易”。所以不管是对信用卡,还是储蓄卡而言,当天刷卡,次日还款最佳。

除了以上技巧外,还需要避免信用卡大额进大额出,快进快出。同时还需要留意刷卡商户是否是优惠类商户?每笔刷卡消费,是否有积分入账等等。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2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比较简单,你可以用第1张卡取现,然后用来还第2张卡,继续用第2张卡取现,然后偿还第1张信用卡,这种方法是比较有优势性的。如果这两张卡可以提现的额度之间,会有着较大的差距,就可以选择多还几次。那这中间也有一些前提,就需要把两张卡的`还款日期还有账单的日期错开,这就能够拥有足够的时间来操作。

1、信用卡循环还卡的方法

比如一张账单欠了大概4000元左右,如果信用卡没钱还款。就可以拿其中的2000元还信用卡的4000元,先支付两天,等到第2天取出来取出来之后又马上存进去,这就相当于完成了两次还款。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并不是不需要任何的费用,而是应该支付相应的取现费用。

2、信用卡循环还款会不会产生费用

在信用卡循环还款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取现是会产生费用的,主要就是手续费用,至于手续费用多少,这就应该看自己到底是哪一种信用卡。一般都是在1%左右,单笔最低大概是收取10元。

有一些银行的利息可能是第2天开始计算,比如按照5/10000来收费,如果是2000元,基本上每天的利息是一元。因为信用卡根本就不允许通过直接转账的方式来给另外一张信用卡还款,因此只能选择这种方法。

3、信用卡循环还款有什么智能的方式

其实完全可以选择智能还款的方式,这本身就是最新所出现的一种还款方式,只要在信用卡里面留下5%~10%的资金,就马上就可以有效实现全额还款,一键设置比较简单,更是方便快捷。除此之外也需要有效根据还款的金额来设定一些还款的时间,另外还款的笔数或者是还款的金额,也同样可以自动化的管理。

信用卡循环还款技巧3

一、多卡循环信用卡还款

比如张三有两张信用卡,额度都是5000元,这个月卡一已经快刷完了,卡二还没刷,那么当卡一需要还款的时候,张三只需要把卡二的钱提出来后还到卡一里面,这样卡一就还清账单了,而卡二的账单还没到期,等卡二账单到期再取卡一还卡二,这样一来就可以循环还款,而不用担心没钱还了。

通过这种方法还款时需要注意一点,最好不要直接在提款机上取款,这样会产生很高的利息。取现的时候最好是通过pos机,可以找一些商家付一些手续费来进行取款,一般来说这种取一万手续费大概会有40-70左右的手续费,但是也比直接ATM机取款少。

二、单卡循环信用卡还款

这种方法无需我们有两张信用卡,只需要有一张卡就可以循环还款。我们还用张三的例子来解析操作流程。

张三有一张额度为一万的信用卡,已经用了五千元,到了还款日暂时还不了款,那么张三就把剩余的5000元额度在还款日快到之前给取出来,这样取出来的5000元是需要到下个月才需要还的,张三隔天再把钱还了,这样本月的账单就还清了。

这样做可以不让自己逾期还款,保持良好的征信,而且每个月都是全额还款,不会产生手续费,最重要的一点是不需要我们在没钱的时候去还款,能最大程度减轻我们的压力。不过采用这种方法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一是不要把卡刷爆了,这样就没法使用单卡循环的方式来还款了,二是不要频繁使用,只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偶尔使用,以免被银行风控部门发现。

最后提醒大家,就算我们用上述两种方法来还掉信用卡的钱了,但是本金你迟早也是要还的,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偶尔为之无伤大雅,经常使用很可能会被风控,这一点切记。

关于信用卡怎么倒着还款和信用卡怎么倒着还款最好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利用pos机套现非法经营罪2019年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2月3日,法释〔200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性案例

张虹飚等非法经营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863号)

裁判摘要:1.行为人为自己或者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数额,是否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2.用后次所套取现金归还前次套取的现金,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3.明知他人为信用卡非法套现借用POS机,行为人无偿出借期间套现数额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4.租用POS机从事非法套现的行为人,为出租人非法套现的数额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本案是以被告人张虹飚为团伙核心的信用卡套现案,涉案人员较多,各被告人在套现过程中存在为自己套现、“拆东墙补西墙”式套现、无偿租用给他人套现、租用后无偿为出租人套现等各种复杂情况,给人民法院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以及非法经营数额造成一定的难度。

(一)行为人为自己或者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现金,情节严重的,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套现数额均应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有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中“经营”在传统意义上是指企业的供销,在供销经营关系中包括经营者和经营相对方两方主体,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特约商户在自己申领的POS机上刷卡,只有一方主体,不属于对外“经营”的范畴。

我们认为,应当准确理解信用卡套现类非法经营罪的本质。2009年12月16日出台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由上述规定,对信用卡套现类非法经营罪的本质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客观方面分析,信用卡套现类非法经营罪规制的是行为人在无真实交易背景下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对象是信用卡持卡人,并不禁止行为人与持卡人主体重合。特约商户持自己或者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刷卡时,行为人具有两种重合的主体身份,一是特约商户,二是代表持卡人。在其虚构的交易行为中,行为人一人担当交易双方的角色。从侵犯的法益分析,信用卡套现行为之所以构成非法经营罪,是因为行为人在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情况下,变相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为现金,从而使金融机构资金置于高度风险之中,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本案三被告人用自己或者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在自己的POS机上套取现金,已经现实地使银行资金置于高度风险之中,侵犯了设立非法经营罪所要保护的国家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罪所体现的规范、指引、教育功能在于从事某种经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事先获取经营许可资格,或者遵守特定行业的特定规则。如果行为人未获取相关许可或者违反特定行业的特定规则,就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行为人申领POS机目的在于实施信用卡套现行为,不论是为他人还是为自己刷卡,均违反了不得虚构交易的特定行业规则,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故特约商户不论是为他人套现,还是为自己套现,均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不能因为特约商户与持卡人身份重合而将此类非法套现行为排除在刑法调整之外。

既然为自己或者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现金,情节严重的,均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两种情形的套现数额均应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倪峥的辩护人所提不应将倪峥为其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套现的数额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的观点,不能成立。

(二)用后次所套取现金归还前次套取现金的,应当累计为非法经营数额

本案中,倪峥等人为了不让信用卡信誉度降低,方便继续套现,在某张信用卡还款日到期前,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从其他信用卡套取现金归还欠款,从而出现滚动套现的情况。有观点认为,在计算此类套现行为的犯罪数额时应当以银行被占用资金(即“本数”)为基准。诈骗犯罪、挪用公款罪都是以“本数”确定犯罪数额。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已废止)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我们认为,用后次所套取现金归还前次套取现金的,应当累计非法经营数额。诈骗与挪用类犯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所有权,如果挪用的对象是公款,则挪用类犯罪还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故被害人或者被害单位的财产损失往往是衡量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的主要之一,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行为人主客观方面要素以最终未能归还的实际数额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标准的原理即在于此。而非法经营罪作为扰乱市场秩序的主要犯罪之一,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严重扰乱,而不仅仅是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性。与内幕交易,操作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类似,行为人交易的次数、交易的数额本身就体现出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程度。套现行为制造的虚假交易,使经济总量虚高,还可能导致虚假的经济统计数据和虚假的经济繁荣景象,进而误导经济决策。本案中,张虹飚在短短15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单独或者伙同多人,非法套现2250万元,造成信用卡交易总量的虚假放大,对市场宏观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消极影响。倘若以“本数”为犯罪数额,在行为人归还了所套取的“本数”现金金额的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则必然背离非法经营罪设置的初衷。从入罪标准看,也应当累计计算。考虑到套现交易金额可能不能直接反映行为对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性的危害程度,《解释》将信用卡套现类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规定为三项:商户套现交易金额、造成金融机构资金逾期未还金额、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金额。从该规定分析,就第一项而言,即指客观上实际套现交易的数额,对以后次套现归还前次套现的情形,套现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三)明知他人为非法套现借用POS机,无偿出借期间套现数额应当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张虹飚的辩护人提出,张虹飚无偿出借给倪峥等人使用期间的套现数额应当从犯罪总额中扣除。

我们认为,明知他人为非法套现借用POS机,即使是无偿出借,他人在无偿出借期间套现数额应当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作为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应当对共同犯罪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张虹飚除了自己实施非法套现行为外,在明知他人租借其POS机系从事刷卡套现违法活动情况下,仍违反银联公司相关规定将POS机租借给他人,并提供个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空白支票等。该情形下,其虽然未实施直接非法经营的实行行为,但向倪峥等人提供了该类犯罪能够得逞的关键设备,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帮助犯是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帮助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按照共同犯罪“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理论,张虹飚应当对提供POS机期间套现的金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法经营罪的构成不要求以牟利为目的。信用卡套现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二是利用POS机虚构交易等方法;三是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四是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行为人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是否最终牟取了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故张虹飚为他人实施非法信用卡套现行为提供犯罪工具,有偿与否,不影响对其犯罪数额的认定。

(四)租用POS机从事非法套现的行为人为作为出租人的持卡人非法套现的数额应当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

作为特约商户,不论是为他人套现,还是为自己套现,其套现数额均应当计入犯罪数额。以这个大原则为前提,如果行为人是POS机租用人,持卡人是出租人,行为人为作为出租人的持卡人非法套现的数额是否应当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在审理过程中对此存在分歧。倪峥的辩护人提出,由于POS机是倪峥向张虹飚租用的,所以倪峥使用POS机期间,张虹飚套现的数额应当在犯罪总数额中予以扣除。我们认为,该意见不能成立。倪峥套取现金的行为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构成本罪的主体并没有特别限定,即并不必须是特约商户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倪峥违反国家规定,即使是租用POS机为POS机出租人即信用卡持卡人张虹飚套取现金,情节严重的,其行为也构成非法经营罪。作为POS机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受益人,应当对使用期间套现数额总额负责。虽然倪峥不是POS机的机主,但其是实际控制人,且经倪峥亲手操作为张虹飚套取现金。虽然张虹飚是持卡人,倪峥未收套现手续费,似乎并无直接经济收益,但潜在的、替代性的收益仍然存在,如张虹飚免除部分租用费,由张虹飚安排租用人之间相互调换使用POS机以逃避监管等其他形式的利益。况且,倪峥不收手续费的原因不论是双方合意,还是自愿免除,都是其非法经营行为的组成部分,其是否获利不影响非法经营犯罪行为的认定。倪峥应当对其使用POS机期间的套现总额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张虹飚作为倪峥非法经营的共犯也应当对其作为持卡人的套现数额负刑事责任。

——《刑事审判参考》2013年第3集(总第92集)